大多數目前在CE標志管控范圍內的產品將來如果要出口到英國市場(英格蘭,威爾士以及蘇格蘭),都必須加貼UKCA標志。北愛爾蘭需要加貼CE Marking或者UK(NI) Marking。
過渡期使用指導:
1.對于UKCA和EU的技術要求及規則相同的產品,在2022年1月1日前仍可接受CE標志。如果歐盟更改其規則,根據新的EU 規則做的CE標識也無法在英國市場銷售。因此,建議盡早過渡到使用UKCA標識。
2. 2021年1月1日前未把符合性評估檔案轉移到歐盟認可機構,則必須從2021年1月1日起立即使用UKCA標識,不再接受CE標志。
3. 直到2023年1月1日,對于大多數產品(除了那些受特殊規則約束的產品),可以自愿選擇將UKCA標記粘貼在產品標簽或隨附文件上。
4. 從2023年1月1日起,在大多數情況下,UKCA標志必須直接貼在產品上。
技術文檔要求:
1. 客戶或客戶的授權代表(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情況下)必須保存證明產品符合監管要求的文件。在產品投放市場后,這些材料必須保存10年之久。市場監督機構或執法機構可隨時查詢此信息,以檢查客戶的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。
2. 符合性聲明(UK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所要求的資料將與歐盟現行的符合性聲明所要求的資料大致相同。這可能因適用法律而異,但一般應包括:
a.制造商或授權代表的公司名稱和地址;
b.產品的序列號,型號或識別碼;
c.責任聲明;
d.執行合格評定程序的機構名稱(如適用)
e.產品符合有關法律或標準的說明
f.簽字人姓名并簽字,文件簽署時間
使用UKCA標志注意事項:
UKCA標志的合格評定程序與CE標志所要求的大致相同,需注意的認證要點有:
1. 在英國指定一個負責人,從2021年1月1日起,英國將不再承認在歐盟的負責人。
2. 加貼UKCA標志的產品須由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英國符合性聲明(UK DoC)。英國符合性聲明(UK DoC)所需的信息與歐盟符合性聲明(EU DoC)當前所需的信息基本相同。區別是,英國符合性聲明(UK DoC)應羅列英國的法規(見表1)而非歐盟法規;使用英國指定的標準(BS標準)而非歐盟OJ中引用的標準。
3.UKCA標志的高度至少為5mm(除非相關法律規定了不同的最小尺寸),且標志清晰可見,2023年1月1日前,可以選擇將UKCA標志加貼在產品或隨附文件上。從2023年1月1日起,在大多數情況下,UKCA標志必須直接貼在產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