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HS、REACH是平常工作中常接觸的,客戶會問“有沒有RoHS報告”、“REACH報告有嗎”。 其實很多朋友會有這樣的疑問“REACH不是已經包括RoHS了嗎?”、“我有REACH報告為什么還要RoHS報告呢?”那么,這樣的理解正確嗎?你分得清RoHS和REACH嗎?
何為RoHS,何為REACH?
RoHS指令是《電氣、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》(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)的英文縮寫?;緝热菔牵簭?006年7月1日起,在新投放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產品中,限制使用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等六種有害物質。2015年6月4日,歐盟官方公報(OJ)發布RoHS2.0修訂指令(EU)2015/863,正式將DEHP、BBP、DBP、DIBP列入附錄II ,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。此修訂指令發布后,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。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(除醫療和監控設備)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;2021年7月22日起,醫療設備(包括體外醫療設備)和監控設備(包括工業監控設備)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。
RoHS與REACH區別
1、定義及適用范圍不同
RoHS是指令,REACH是法規,指令本身沒有法律效果﹐要歐盟成員國進一步轉換成本國的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。法規是有法律效力。REACH是筐架,RoHS是具體指令。
2、管控對象不同
REACH從物質出發,RoHS從物品出發。RoHS主要針對成品的管理,其主旨要求在用材料是安全且其環境影響可以控制;REACH主要針對化學品的管理,其主旨要求在用的化學物質其安全可控。RoHS的管制目標是,減少電子電氣產品在廢棄之后里面所含的有害物質在環境中的累積,因而要求在組成電子電氣產品的均質材料中禁止使用有害物質。REACH的管制目標是化學物質(包括物品中的化學物質),主要是為了減少化學物質在整個生命周期中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。RoHS管制的物質一定在REACH范圍內。
3、涉及范圍不同
RoHS及REACH SVHC都是強制性執行,兩者限制的有害物質數量不同。RoHS指令是一個行業特定指令,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;而REACH法規提出的關于化學品的注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等要求影響包括電子電氣產品在內的幾乎所有產品。另外,兩者不相互影響。若出現重疊要求,則應適用較嚴格的要求。在對RoHS指令的定期審查中,歐盟環境委員會還會對其與REACH法規的一致性進行分析,以確保RoHS指令與REACH之間的一致性。
RoHS和REACH是兩個獨立的指令法規,在對RoHS指令的定期審查中,歐盟環境委員會會對其與REACH法規的一致性進行分析,以確保RoHS指令與REACH之間的一致性。這也是兩者的聯系部分。
RoHS只是限制有毒有害物質在電子電器產品中使用的指令,一般客戶有要求需要到檢測機構做一個RoHS檢測,拿到檢測報告即可,價格也很便宜。
REACH是歐盟出臺的一部系統的化學品管理法規,根據產品的類型可能會涉及到REACH預注冊或REACH法規正式注冊,還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授權等。